一、吉林省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在对吉林省敲诈勒索罪进行立案处理时,其立案标准通常是根据全国统一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权威性文件,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30000元至100000元及300000元至500000元的三个层次,应当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在吉林省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起点也基本上设定在了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这个范围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吉林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敲诈勒索案件的立案门槛通常设定在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二千元至五千元人民币之间,或在两年时间内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敲诈勒索行为。针对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为:若构成犯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要面临罚金的处罚;而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则需承受三年以上但少于十年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吉林省对于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严格遵循中国法律所规定的全国性统一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以上者,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侦查。此项标准在吉林省境内亦然适用。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