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每一天均可折抵拘役刑期一天。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拘役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罪。简言之,判决前的羁押时间可直接抵减拘役刑期。
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一、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拘役这种刑罚的具体期限以及折抵计算方法进行了详尽说明。若某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定为拘役,则其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开始正式生效。然而,若在判决执行之前,此名罪犯已遭到先行羁押,那么在此期间,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拘留,都可用作拘役刑期的相应折抵,即“羁押一日便可抵扣刑期一日”。这一严格而精确的准则亦同样适用于故意伤害类罪行所涉及到的刑期计算问题,当某人因故意伤害行为而被判处拘役时,应遵循这一原则来计算并折抵其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故意伤害罪七级能判几年

对于蓄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致人重伤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极端残忍手段导致受伤者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者,则需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法规,对犯罪人员判处的拘役刑罚其起始日期应从执行法院宣布判决之日起计算,在此之前被依法拘留或扣押的任何时长都可以按照一日进行折合,以抵消其中的拘役期限。该法律条文适用于各类拘役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罪等。简单而言,在判决生效之前所遭遇的拘留期是可以直接减少相应的拘役刑期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一键咨询
  • 156****8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4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5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3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4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1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每一天均可折抵拘役刑期一天。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拘役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罪。简言之,判决前的羁押时间可直接抵减拘役刑期。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未满十四岁故意伤害他人,会不会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看是否是重伤,如果轻伤就不用负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之一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自执行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每一天均可折抵拘役刑期一天。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拘役案件,包括故意伤害罪。简言之,判决前的羁押时间可直接抵减拘役刑期。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朋友的孩子今年十四岁,与同学闹矛盾了就拿刀把别人捅成了一级残废,所以朋友想知道十四岁犯故意伤害一级能抓人吗
[律师回复] 你好,十四岁犯故意伤害一级,但是其未满十四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是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故意伤害条款四十三条规定是什么?
故意伤害条款四十三条的规定是:如果是故意殴打、伤害他人情节轻微的话一般会治安拘留五天以下,并且处罚200元的罚款;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治安拘留5天以上10天以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月工资四千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月工资四千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多少钱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月工资四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7个月工资(即28000元),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故意伤害条款四十三条规定是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故意伤害条款四十三条规定是什么,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以下具体借鉴方法:  
1、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确定方法另行确定。  
2、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  
3、因重婚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
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再次,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  
4、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也应以其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则应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16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十四岁有故意伤害罪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规,14至18岁的青少年也可能因故意伤害等行为被判刑。在14至16周岁之间,若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婚姻中的法律的四十六条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相关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以下具体借鉴方法:
2、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确定方法另行确定。
3、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虐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
4、因重婚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
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再次,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
5、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也应以其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则应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故意伤害罪四十四条有什么规定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