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算不算无罪驾驶
刑事拘留并非无罪释放的同义词。无罪释放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经由特定程序合法裁定被告人为无罪,从而依法免除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同时解除了对其人身自由所实施的限制。然而,刑事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以及避免可能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事拘留与无罪释放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且无需判处刑罚的案件,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二、刑事拘留算判刑了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对已被拘捕的有罪嫌疑人,其最终的法律裁决和对其的刑罚惩罚必须经过严格的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判后才能确定;而单凭治安部门拘押或侦查的嫌疑人身份便断言其即将面临刑罚,显然是不合情理且于法无据的。
同时,针对现行罪犯或具有严重涉嫌犯罪行为的人员,在其预备阶段、实施过程中或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与被宣告无罪并获得自由有着显著的区别。当法庭作出被告人无罪判定时,无罪释放即成为法律对其的自然结果,所有与之相关的刑事责任约束将同时得到解除。然而,刑事拘留作为一种预防性的司法手段,主要用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行凶、潜逃或者继续实施其他社会危害行为。尽管对于某些轻微犯罪案件,可能会免除刑事处罚,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刑事拘留就等同于无罪释放,因为二者在法律性质以及设立的初衷上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