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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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以物抵债协议在债务清偿中受认可,但须遵守法律限制。协议应在债务到期后评估价值差距,防止过早失衡。尽管有提高交易效率等优势,实践中通常不支持提前执行,以保护债权人权益和维护交易秩序。
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一、以物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债务清偿过程中,若债权人债务人之间达成了以物抵债的协议且获得对方认可的情况下,此项约定即被视为生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定。当债务偿还期限尚未到期时,双方所商定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面临着债权金额与抵债物品价值间存在差异巨大的问题;另一方面,过早地将这类协议确认为有效,也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因此,在实践操作中,通常不支持在债务偿还期限未到之前便进行以物抵债的行为。

以物抵债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交易方式,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其具备诸多独特的优点,如能够提升交易的效率及稳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加速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以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如何

关于对以物抵债协议在其效力以及履行等方面所存在的诸多疑问的甄别,我们应遵从一个指导思想,那就是始终坚持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基本原则。普遍来说,除非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清晰约定,否则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以后签署的以物抵债协议,其成立与否或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并非仅仅取决于债权人实际接受抵债物品,或者取得了抵债权及使用权等财产权益。只要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的意愿表达是真诚的,且合同内容未触犯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任何强制性条款,那么这份合同就应该被认为是有效的。

此外,在债务清偿期已经结束后,由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其性质可能会发生改变,例如,它可能构成新的债务关系,同时使得原先的债务关系得以消灭;另一种情况下,也有可能形成新的债务和原有债务并行的局面。只有当代物清偿协议得到完全执行之后,这份协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第三条

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

物产抵偿协议在债务清偿历程中被广泛承认,然而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合规性。首先,对于协议内容我们应在债务归还期限届满之后进行深入评估,确保其价值不会过快地产生明显下滑,从而避免导致交易双方中的利益失衡。尽管物产抵偿协议具有提升交易效率、简化商务流程等诸多优点,但是实践过程中,我们通常并不鼓励或支持其过早执行,目的在于全力保障债权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以及维持稳定有序的商业环境与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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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有效?
对此存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以房抵债协议双方形成留质契约关系,依据我国《担保法》第40条的规定,留质契约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以房抵债协议双方并非留质契约关系,协议内容并不违法,协议有效。
我国《担保法》第40条的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就是我国担保法中关于流质条款的规定,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自罗马法以来,各国法律都禁止流质契约,这主要是处于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各方利益的考虑,如,设立流质条款时,抵押物的价值可能远远高于或者低于合同期限届满时的价值,如果高于的话则对于抵押人来说不公平,如果低于的话,则对于抵押权人不公平。所以各国法律一般都禁止流质条款,我国担保法也规定抵押合同中的流质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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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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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经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欠丙方的五万元货款债务由丙方与甲方冲抵的等额债权乙方与丙方的债仅债务关系已结清,丙方与甲方的债务也结清
二、遇过上述债权债务抵偿后,甲方还欠乙方货款二万元债务,甲方承诺在2007年12月28日前解决该部分货款
三、本协议在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甲、乙、丙三方履行完本合同所约定条款之日甲方、乙方、丙方出具相应的还清贷款、工程款的凭证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甲公司(盖章)法庭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章):签订日期:二00七年八月十日乙方:乙公司(盖章)法庭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二00七年八月十日丙方:丙公司(盖章)法庭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二00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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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乙方随着债权的转让向丙方转让抵押权事宜达成如下抵押物债权转让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事项
1、甲方将其所享有的借款人的借款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 利息,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应的债权(借款合同编号:),按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价格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具体转让债权详情见附件借款合同,乙方确认对甲方所转让的全部债权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同意按该债权现状受让。
2、该债权下的抵押权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给债权受让方。末经债权受让人授权,抵押权人不能对于抵押权及抵押物进行随意处置。当借款人出现违约风险、债权受让人需要处置抵押物时,原抵押权人需无条件配合债权受让人对抵押物进行处置。
3、此债权转让后,债权出让人对此债务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不还的情况时,债权转让人必须在逾期3日之内将借款人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全额垫付给债权受让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转让给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债务人对甲方债权无任何抗辩权,如因甲方责任造成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相关的赔偿责任。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如因第三人追索造成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相关的损失及赔偿。
2、丙方保证依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__3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取债权转让款的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到全部债权转让款后,将与本协议所转让债权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交付给丙方。
4、本次债权转让由甲方负责以甲、乙、丙三方名义通知债务人,丙方应对此积极配合,未通知债务人本债权已转让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5、丙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后,即可受让甲方所享有的附件一中所列债权,甲方不再享有所转让债权的权利,该债权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费用自丙方支付完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由丙方负责收取。
6、丙方受让债权后,若有需要乙方配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乙方应在丙方通知甲方后【__3_】个工作日内配合办理。
7、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进行债权回收等其他必要事宜。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按债权转让总价款的100 %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
2、若丙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就迟延支付部分按 1 ‰/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协议的解除
1、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丙方延迟支付债权转让款10 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亦可要求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即苏州市姑苏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捺印):
乙方(签字并捺印或章):
丙方(签字并捺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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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照民法原理,代物清偿,又称债的代物给付,为清偿债务的方法之一,是指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也即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以负担新的债务作为履行原来债务的方法,在新债务未履行前,原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同时消灭。其构成要件包括:
1、必须有原债务存在;
2、必须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
3、必须有当事人双方关于代物清偿的合意(笔者注:基于代物清偿协议并非对原协议内容的变更,仅变更原协议的履行标的或履行方法,因此这一合意一般在原协议签订后履行期限届满时另行作出,但也不限制在原协议中预先作出);
4、必须有债权人等有受领权的人现实地受领给付。根据其中第4个构成要件,代物清偿协议应属实践性合同,必须有当事人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果,仅有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代物清偿协议成立,但并不生效,不产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一样。结合本案,张任与A在借款协议中约定“A到期不归还借款本息的,则以其所有的一套房屋折抵所欠借款”这一内容,只有在以房抵债约定条款签订后,A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张任,该约定条款始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约定成立但仍未生效。换言之,在A借款到期后未实际交付房屋的情况下,张任不能依照未生效的以房抵债的约定条款,诉请直接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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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小产权房以物抵债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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