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保险公司拒赔重疾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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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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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重大疾病保险拒赔情况包括:未真实披露健康信息、事故不在保障范围或属免责事项、观察期内事故、未及时报告、未按时支付保费、未提交证明文件、逾期理赔申请、非指定医疗机构治疗、违法犯罪、非本人签字、合同过期等。部分情况可与保险公司协商或采取法律手段。
什么情况保险公司拒赔重疾

一、什么情况保险公司拒赔重疾

根据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当出现下列几种状况时,保险公司将有权利对投保人的理赔申请予以拒绝:

第一,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未能真实、全面地披露其健康信息;

第二,所发生的事故并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之内,或者该事故属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事项;

第三,在保险合同的观察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

第四,投保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告相关事件;

第五,投保人未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第六,投保人未能向保险公司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

第七,投保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理赔申请;

第八,被保险人未能在保险合同指定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九,被保险人涉及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保险合同上的签字并非本人亲自签署;

第十一,保险合同已经过了有效期等其他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是因为上述第一至第九项原因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只能被动地接受保险公司的最终审核结论。

然而,如果投保人是由于第四、第六、第七项原因而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那么他们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如果保险公司依然坚持拒赔,投保人还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什么情况保密协议无效

保密协议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产生效力呢?这其中的道理实际上相当简单明了。若是协议中的条款违背法律规定,或是某人是被迫签署的、并未理解其具体含义便草率签名,甚至是协议所涉及的需要保密事项语焉不详,那么这样的协议便无法生效。因此,保密协议必须具备合法性、公正性以及清晰明确性等要求,并且需由各方当事人自愿签署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总而言之,签署保密协议这一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明确且自愿的原则。若您对此类协议的效力存疑,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审阅与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偿的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保险申请人未能如实告知其个人健康状况;所发生的风险事故并不在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的承保范围之内或者属于免责条款规定的事件类型;在保险合同规定的观察期内产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对于保险申请人发生的相关风险事故没有进行及时的报告;保险申请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用;保险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且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提出的索赔请求;存在过时的理赔申请行为;保险申请人选择的就诊医院不符合作业规范;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道德准则的行为;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等。对于某些特定情形,保险申请人可以尝试同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寻求相关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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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重大疾病情况下,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孩子有重大疾病情况下,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规定,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具体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呢?
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离婚子女判归女方,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即孩子更愿意同女方生活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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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拒签情况可以马上重新预约面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明确了拒签原因,并且拒签原因是缺少某些材料或者是某些问题并没有解释清楚。这种拒签可以重新马上申请的条件一定是明确了拒签原因。比如,签证官要什么材料或者文件,你没有或者没带来。又或者,你带的材料或者文件签证官并不完全了解或者看懂。这种情况的拒签也无须等待,马上重新申请并补齐材料再次来过即可。
2、因为跨辖区面签导致的拒签。这种拒签比较常见。中国有五大领事馆,每个领事馆有自己负责的辖区。在规定的辖区范围内的申请人尽量应该去辖区所属大使馆签证。原因很简单,中国足够大。地区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也不同。中国人尚且无法完全掌握中国每个地方的情况,作为外国人的签证官就更难了。所以,在东北辖区的沈阳领事馆对于国内约束力的判断就很可能跟广州领事馆所属辖区的情况完全不同。跨区申请到底可不可以,其实是无所谓的。但是跨区签证就会增加拒签风险。因为有些签证官就认为你应该去你的辖区所在领事馆签证,那么跨区签证就是怕不通过。遇到这种情况就马上再次申请重新来过吧。被拒签后马上申请再次面签确实非常考验申请人的心理素质。如果不是自身条件非常过硬。遇到被拒签的情况就真的要好好分析一下原因,不要冲动的跟签证官吵起来。签证策略从始至终都是要让全世界的申请人搞不清楚尺度在哪里的。所以,拒签原因也百分之九十九不会告知。最常见的说法就是根据法律你不能获得签证。所以遇到拒签不要灰心气馁,冷静分析思考自身情况到底如何调整。
孩子有重大疾病情况下离婚,孩子归哪个抚养
[律师回复] 孩子有重大疾病情况下离婚,孩子会判给谁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是否可以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
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
什么情况下由女方抚养孩子
只有提供以下证据,才会将子女判由女方抚养: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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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残疾和三级残疾那个严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肯定是二级的伤残程度高于,一级伤残程度最高,十级伤残程度最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伤残  
1.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国的伤残鉴定应依据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以下是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和实用的几种鉴定标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正确的鉴定标准。  
一、工伤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适用范围】工伤职业病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公安部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二、医疗事故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标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  【适用范围】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  【发布单位】卫生部  【实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三、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适用范围】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含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  【发布单位】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解放军总后勤部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四、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Ⅲ级伤残伤残划分依据为:.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b.远距离活动受限;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d.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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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可以拒收患病罪犯吗?患严重疾病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可以不受刑期限制吗
[律师回复]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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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到期了需要重新鉴定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残疾证到期了需要重新鉴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代《残疾人证》十年到期了,大部分是可以直接换证;如果残疾有好转或者加剧的,可以要重新鉴定等级,调整等级后发放新的《残疾人证》。扩展资料:残疾人证是经国家批准的、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也是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基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具体流程如下: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
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
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受理: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评定: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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