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算网络诽谤罪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46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怎么样才算强奸罪
强奸罪,广义上指违反女性自主决定权的非法性交行为或与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性交的行为;狭义上仅指前述含义中的第二种情形——对未满十四岁的幼女实施性侵。关于此犯罪,我们具体探讨如下:
1.犯罪客体:若受害者为幼女,那么该犯罪的客体便是幼女所享有的性自主权的绝对不可侵犯性;若受害人为成年女性,则其犯罪客体为女性享有拒绝与合法配偶之外的其他男性进行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
(1)行为人必须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受害者进行性交;
(2)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违背受害者的意愿。
3.犯罪主体:
根据传统刑法理论,强奸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男性。
4.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且其行为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与受害者的非法性交。如果行为人并非以强奸为目的,而是意图通过其他非性交方式来满足自身的性需求,那么这种情况便不能构成强奸罪,但情节严重时,可能会被认定为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刑事法律体系中,犯罪情节要求主要体现于客观层面,如蓄意捏造并不实传播虚假且具有极其恶劣影响的不实情况,这些行为已经达到了足以损害他人类格、破坏他人声誉、情节极为严重的地步。而此类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乃是他人的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益;同时,受害者也必须是处于自然人状态。因此,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行为便可被认定为诽谤罪。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