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的双方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最终认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买卖经济适用房的行为有效。
对于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十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尚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二、经济适用房怎么补差价
我们在此向您介绍经济适用房差价补偿新规定的概况。所谓经济适用住房,即是指住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相对合理,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产类型。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此类房产在购买五年内将无法进行转让交易。满了五年之后,当业主成功获得产权证明后方可进入交易流程。然而,在进行具体交易时,若该房产超出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范畴,则还需要额外支付10%的综合土地出让金以作补充。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根据最终裁决结果,购买经济适用于未满五年的实施买卖经济适用房行为是合法生效的。针对已居住满五年之期的经济适用房,持有者现今可以按照当前市场的价格标准办理售卖手续,然而在完成交易后,所有者必须以成交价为基础,交纳总价值百分之十的综合土地价款。至于尚未超过五年居住期限的经济适用房,因为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基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是被禁止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