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多久通知
根据现行法规明确定义,若劳动者决定解除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则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相关通知。
而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天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同样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也可通过协议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一样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和离职证明这两者存在实质性的差异。
首先,解除劳动合同书是指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的约定期间内,因为某种原因致使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或者双方达成共识而提前终止劳动关系,此时由雇佣方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决定性文件。
其次,离职证明则是由雇佣方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传达解除劳动契约信息的书面证明,是在甲方与乙方在结束劳务关系时的必备凭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他们所在的雇主表达离职意愿,而在试用期期间,员工只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雇主便可以结束与公司签订的雇佣合约。当然,如果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也可以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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