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犯罪中其他主要罪犯的定罪量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按照其实际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行为的涉案金额来进行评估和惩处;
而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其刑罚程度则需依据其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涉案金额来确定,并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对于那些涉及到较大数额起点的案件,如果犯罪者在两年内有过三次以上的盗窃记录,或者涉及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重大犯罪行为,或者是扒窃等特殊情况,他们的量刑起点可以设定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范围之内。
对于涉及到巨大数额起点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其量刑起点可以设定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
而对于涉及到特别巨大数额起点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其量刑起点可以设定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的范围之内。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此规定并不适用。
此外,所有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必须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也应该及时予以返还。
在犯下盗窃罪后,对于盗窃的违法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也应该责令退赔、返还。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盗窃罪的共犯如何认定
在行为人为实施盗窃犯罪之时,其他人员若在该犯罪计划形成之初即起到引诱、怂恿行为人从事盗窃活动,亦或是在行为人实施盗窃过程中提供所需工具及担任望风角色者,皆可被视为盗窃罪的协作者。
此外,倘若行为人通过实施盗窃而对公共或私人财产造成损害,那么应将其视为盗窃罪的加重情节,依此情节,相应地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团伙作案的场合里,首要分子的定罪量刑会视其涉案金额而定;然而对于次要的参与者来说,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投入的金额获得轻微的从宽处理。此外,针对多次行窃或者涉及入户等恶劣行为,初判的量刑起点可能是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那么量刑起点甚至可能达到三年乃至十二年。但需要注意的是,无期徒刑并不包括在内。同时,犯罪所获得的赃款必须予以追回或者退还,并且被害人的财产也应该即时归还给他们。另外还规定,偷盗所得的非法收益以及受害人因此遭受的损失都需要进行责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