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童有没有误工费赔偿
凡是没有工作的人员,都没有误工费,误工费是因为事故受到伤害,在治疗期间,工资受到影响,工作单位不给发放工资,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赔偿,所以儿童受伤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
《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儿童有没有非法拘禁罪
由于儿童并无独立的刑事责任能力,所以理论上,他们无法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受到法律诉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其所实施的大部分犯罪行为并不负有刑事责任。当然,非法拘禁罪作为故意犯罪之一种,通常是由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然而,如若涉及到对儿童人身自由权的限制或者剥夺,那么监护人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人往往需要对此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凡不参与正规职业劳动活动的人均不享有误工费用补偿的权益,误工费用源于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在疗伤治疗过程中,因无法正常出勤工作而引起的薪资损失,同时,如果因为工作单位未能如期支付工资福利,导致的经济损失,在此种情况下所给予的相应补偿,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在伤害事件中的相关赔偿并不包括误工费用这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