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介绍卖淫一次判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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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初次触碰法律红线的介绍卖淫活动,如未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推介卖淫可处十到十五天拘留及五千元罚款,情节轻者可减刑;卖淫嫖娼者同罪,情节各异亦有相应处罚。在公共场所拉客、发布招嫖广告同样受罚。若构成犯罪,按《刑法》处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最高可判五年徒刑并处罚金,涉及幼女或特定人群加重刑罚。对于多次违法或非法获利者,处罚更为严厉。
初犯介绍卖淫一次判多久

一、初犯介绍卖淫一次判多久

关于初次触及法律红线从事介绍卖淫活动仅有一次的处罚情况,主要区分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置:

首先,对于尚未构成犯罪的推介卖淫行为,则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具体而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指出,如果出现了引诱、容留或介绍他人进行卖淫的行为,将面临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并且还可同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若情节较为轻微者,则会被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同样需参照第六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若进行卖淫嫖娼服务的个人则将会遭受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处罚,且同时可能需缴纳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若其情节较轻的话,则可能仅需受到五天以下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再者,若在公开场合拉客招嫖,同样会被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对发布招嫖广告的行为提出了惩罚措施,针对此类情况,也将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是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已构成犯罪的介绍卖淫行为来说,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应条款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对于引诱、容留和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罚金

情节严重的话,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进行卖淫活动,那么将可能被判处更为严厉的刑罚——即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还有以下几种行为,如果符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认定标准,就必须依据该条文依法予以惩处:

(1)引诱他人进行卖淫行为;

(2)容留、介绍两人以上进行卖淫活动;

(3)不但容忍、帮助他人进行卖淫活动,甚至还将未成年人、孕妇、智力障碍人士、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群牵扯进来进行类似的行为;

(4)对于那些在过去的一年内因为从事过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活动而受过行政处罚的人群,一旦他们再度实施同类性质的违法行为

(5)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违法收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初犯介绍卖淫罪判刑多久

对于初次触犯介绍卖淫罪行的罪犯而言,其可能面临的刑罚期限通常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实际的刑期则需依据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予以判定,比如说是否涉及到未成年人、是否属于累犯等等因素。在进行量刑判决时,法院还将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初次触犯涉及性交易的法律规定,尽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但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仍然可能面临十至十五日不等的行政拘留以及伍仟元人民币的罚款等行政制裁措施。情节轻微者,处罚力度可以适当减轻。在此情况下,组织和参与性交易的双方都将受到同等的法律责任追究,具体的处罚标准则会因情节轻重而有所差异。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拉客行为或者发布招嫖广告也属于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然而,如果此类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那么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其中,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从事性交易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涉及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特定群体,那么处罚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对于那些屡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的人员,其所面临的处罚也将更加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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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怎么认定,介绍卖淫罪怎么认定,介绍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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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介绍卖淫罪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为介绍卖淫罪。 二、立案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凡是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仅一次就构成了犯罪事实,如果一次只介绍了一人,那么也就是两次就构成了犯罪事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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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绍卖淫的,会因为介绍的次数多而判得重。
2、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3、在审理介绍卖淫案件时,会以犯罪人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以及有没有法定的特别情节(介绍未成年人等)来确定具体量刑。
4、根据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规定,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5、犯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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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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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审理介绍卖淫案件时,会以犯罪人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以及有没有法定的特别情节(介绍未成年人等)来确定具体量刑。
4、根据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规定,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5、犯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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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如何认定,介绍卖淫罪会判刑吗
[律师回复] 一、介绍卖淫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行为人实施了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只要实施了该行为,就构成该罪。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二、涉嫌介绍卖淫罪会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最后的量刑是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综合相关的因素进行判决的。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介绍卖淫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关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如下: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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