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多长时间失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多久开庭
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应于五个工作日内权衡决定对该请求进行接受或拒绝受理的意见。一旦确定予以受理,原则上于五个工作日之内应当安排首次开庭的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正式接收仲裁申请之后,应在第五个工作日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有关仲裁庭组成情况的书面通知。又仲裁庭应当在开庭前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日期和地点信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为一年。在这一年内,从当事人明确意识到或是有依据推断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时起算,即便是该现象的发生时间不在一年内,也应从此时起开始计算仲裁时效。值得注意的是,前述所指的仲裁时效不会因为当事人单方面向对方当事人行使其权力,或者向相关部门寻求合法权益的救助,亦或得到对方当事人的明确承诺而中断。然而,如果在上述情况下出现了中断的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将会自中断之时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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