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指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可以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法院确认吗
确实如此,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条文,对于那些受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者,比如未成年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等特殊群体,他们在执行相应的民事行为之前,都需要通过法院的确认和批准才能够正式生效。这些受限制的民事行为能力者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进行各种民事行为时,其权利和利益会有一定程度的被限制,甚至有时还需要由他们的法定监护人来代替他们完成一些事务。
比较具体地说,像我们熟悉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这类有着明显被认定为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的人群,当涉及到一些重要的民事行为时,他们必须得到法院的确认和批准,这些民事行为才能真正落地生效。法院会承担起这个审核、确定以及决定是否需要为这些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指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的重任,以帮助他们更顺利地完成民事活动方面的需求,同时也能更好地保障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受不必要的法律困扰。
因此,我们应当特别提醒,对于那些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在进行相关民事行为过程中的每一步操作,都应该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并且只有经得法院确认之后,他们的行动才能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应,以体现出中国法律对每个公民的公正和尊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对于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来说,其监护人的指定条件主要包括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无法对自身行为进行全面辨识的精神病患者。关于此类公民的监护事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监护人应该从以下具备监护资格的人员中依次挑选:(1)配偶;(2)父母及子女;(3)其他近亲;以及(4)其他自愿担任监护职责的个人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