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冷静期具体指的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实行方式是从婚姻登记机关实际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为期三十日。
在这段时间内,申请人若对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打消念头,可随时选择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若经过了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夫妻二人未能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则将被视作主动撤回离婚申请。
首先,当婚姻登记机关接到您们的离婚登记申请,并正式受理的那一刻起,如果在接下来的三十天里,有任意一位当事人针对申请表达出不同意离婚的态度,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文件。
其次,从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一天开始,双方必须亲自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交再次确认领取离婚证书的申请。
如若在此期限内没有进行任何操作或是申请递交,那么就意味着您们已经自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将视为此前提交的离婚申请已被撤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满后还需要去办手续吗
在离婚冷静期限结束之后,您们仍旧需要遵循特定的手续来完成离婚的最终步骤。这个时间段我们称之为“离婚冷静期”,这表明在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庭提起离婚申请后,他们需要耐心地等待一段时间,以便给彼此留出充足的时间冷静下来,重新审视自己做出的决定。当这段所谓的冷却期结束以后,你们就可以按照下面所述的情况来办理相应的手续了:
1.协商离婚:如若你和你的伴侣已经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你们就可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递交离婚申请书并完成相关的手续。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要求出示离婚协议、身份证件、以及结婚证书等文件。
2.通过法庭离婚:若是你选择通过法庭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法庭就会发布离婚判决书给你。届时,你只需拿着这份判决书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尽管各地关于离婚手续办理的具体程序可能存在差异,但你还是应该向本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或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士查询具体的操作指南以及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另外,你也应当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咨询服务,因为在此之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遗产继承等诸多事项都可能牵涉其中,选择专业的咨询能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构接获申请之日起,经过三十日的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利撤销该项申请。超出此期限之后,则需要由双方共同前往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或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在冷静期内,若有一方表示反对离婚,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予以撤回;而当冷静期结束以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确认离婚手续的完成情况,否则其申请将会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