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时,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先所制定的劳动条件,然而员工仍坚决决定不再续约时,则无需向该名员工提供任何经济补偿。
然而,倘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采取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来试图留住员工的方式,并且在此情况下员工仍选择拒绝续约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对该员工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若为用人单位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能领失业金吗
诚然如此,在合约期满后,倘若您尚未寻觅到合适的新职,应当考虑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以缓解资金压力。
然而,在此之前请务必详尽了解办理失业金申请所需满足的条件及详细流程,确保自身具备充足的资格达成申请。一般而言,您需提交包括身份证件在内的多项必备资料以及失业证明等相关文件。在这里,我需要提醒您的是,尽管失业保险金能为您提供一定程度的财务支持,但最终要解决经济问题,仍需要积极主动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找到心仪的职位,才是持久经济独立的源泉所在。因此,请坚定信心,精心筹划,必定能够顺利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当劳务合同期满之际,如果用人单位保持原有的或者提升了部分条件并请求签约,但是员工却选择不续约,这种情况下则无需向其提供任何经济补偿。然而,若是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降低了条件以期留住员工,但员工仍然坚决拒绝续签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假使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不再续签合同,那么他们也需要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整个合同变更过程中,是否续签将会直接影响到经济补偿责任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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