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届满后若双方未能达成续订协议,并无规定需对员工给予额外的提前通知金赔偿。
当固定期限的雇佣关系结束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此时若雇主方有终止意向,须向雇员支付必要的经济赔偿。
此外,雇员也可能选择不再跟进该协议,具体情况视如下两大类而定:
第一种情况是,如雇主坚持或提升原劳动条件,本意维持雇佣关系,但雇员拒绝,此种情形下,雇主无需为雇员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雇主要求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使得劳动关系更加困难,那么无论何种情况下,只要雇员选择延续这份关系,雇主就必须要向雇员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具体的经济赔偿标准,应根据雇员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来确定。
简单来说就是,每一年为雇员付出的劳动,就要为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雇员在该公司工作已超半年,未满一年,那么就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果服务时间尚不足半年,则支付给雇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有一些特殊规定是针对那些工资水平远高于雇主所在地直属市、设立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年度职工平均收入三倍的人的,对于这类人员,他们所能得到的经济补偿的上限是职工平均月收入的三倍,并且补偿年限最多不会超过十二年。
这里提到的“月薪”,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份内所获得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合同期满不续签有赔偿吗
在劳动合同有限期间结束之后,如果雇主不再继续与员工签订新合同,那么劳动者依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贴,但唯独存在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即企事业单位在保持现有薪资福利或甚至于提供更优越条件的情形下试图与您续签新的劳务合同,然而您却仍然坚持拒绝签署这份协议。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是依据劳动者在职工作年份数进行计算的,每服务满一整年就需要发放一个月的薪水作为报酬,若劳动者在该企业任职超过了半年并且不到一整年,则会被视为已经服务一整年并因此得到相应补偿;若服务时间不足半年,则按照半月薪水的标准进行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后,若双方未能达成续签协议,那么在终止合同时,雇主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然而,如果雇主希望继续保持与该名劳动者的雇佣关系,并提出了更高的工作条件,但遭到拒绝的话,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之,如果雇主选择降低工作条件,而劳动者同意接受的话,雇主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的服务年限来决定的,即每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不足半年的部分将被视为半年进行计算。对于那些薪酬较高的劳动者(其薪酬水平达到当地平均收入的三倍以上)来说,他们所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他们的月薪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为基准,而赔偿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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