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将房子归孩子,我能否出售
关于离婚房产归子女及父母不可处置权的问题,若离婚时共有房产已明确归于子女所有,且已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离婚协议,那么此份协议将会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需确保双方都能忠实履行。
在离婚之后,即使夫妻双方已经约定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房子转交给子女,并且该子女尚属未成年人,除非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该房产不得被孩子的父母出售。
对于有抚养权的母亲,未经其未成年子女的同意,也是不能居住在此类房子内的。
然而,父母虽然无法直接享受到子女名下房子的居住权,但是只要与自己的子女签订了居住权合同且进行了妥当的登记,他们就能够合法享有对此房的占有、使用等权益。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因为要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或者协助另一方的工作而承担了更多的义务,那么离婚时他们也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补偿金,另一方则必须予以支付。
至于具体的实施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可由法院做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二、离婚协议中房子归一方所有没过户房子归属怎么划分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属其中一方,然而尚未进行过户操作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的产权将被认定为属于房产证上所记载的那一方当事人所有。且须知,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变更、设立、转移以及消灭等各项事宜,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生效。反之,则无法产生法律效力。除非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另行做出了特别规定。因此,只要该房产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房产证上的名义人并无变更,那么原来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仍然是享有所有权的主体。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根据合法的协议约定,离婚后的房产将归属子女所有。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为了子女的利益,否则父母无权擅自处理或者居住该房屋。如果母亲需要在此居住,必须经过子女的同意方可进行。同时,父母可以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存在抚养义务的一方要求获得补偿,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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