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工程款垫资如何定罪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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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等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行为。垫资工程款若被非法占用且金额达标,可能构成此罪。定罪要素包括:行为人为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金额符合法定标准。未达标的金额可能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具体情况需依案件实际和证据判定。
职务侵占罪工程款垫资如何定罪

一、职务侵占罪工程款垫资如何定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条款,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违法犯罪行为

所谓垫资工程款,通常是指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垫付的资金。

若此类资金被非法占有,且其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该行为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对该类行为进行定罪时,需综合考量以下四个关键因素: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在职员工;

其次,行为人须借助于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

再次,行为人必须将本应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最后,所涉金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等标准。

若垫资的工程款被非法占有,且其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则该行为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至于具体的定罪与量刑,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予以判定。

若所涉金额未能达到法定标准,则该行为或许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起诉法院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典型的公诉犯罪,其审理程序通常由人民检察院负责起诉事宜。在犯罪事实得到充分查明且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下,检察院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提起诉讼的决定,同时依照审判权限的有关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和相关证据资料,正式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系指企业机构及其他特定组织中的职员借由其职务上所负有的责任权力,违反法律规定,对企业单位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据的犯罪活动。对于那些在融资工程项目中,受委托垫付资金却最终被非法占用,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有足够可能性构成该种犯罪。然而,判别是否构成该罪的关键因素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必须在扣留此项权利此前正式入职并担任相应职位;其次,他必须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受害企业或机构实施了行为人预定的非法侵吞行为;此外,行为人所非法占据的财产价值,必须达到了法定的规定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意图非法占有却未能实现或者潜在的非法占据行为尚未对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则有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刑事案件,进一步的结论需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充分论证后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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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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