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赌债没有借条怎么要回
倘若特定情形下无法提供诸如借据之类的直接证据用以证明存在赌博之债,可以借助诸如当事人自述、证人证词以及电子数据等途径提供间接证据进行佐证。
举例而言,可经由证人之口证明赌博行为及债务生成的全貌;
亦或利用电子数据来确定涉及到赌博与债务的往来记录。
若因客观原因致使当事人自身无法搜集上述证据,则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人民法院应依据法律规定,全面且客观地审查核实相关证据,以便确认是否存在赌博之债以及其具体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赌债没有借条怎么讨回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背离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的民事法律行为皆属无效。
其中,在我国境内进行的赌博活动被视为违法,因此在此背景之下产生的债务性质不受法律保护,即赌债并不受法律强制力的保障,故而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索。
此外,依据第一百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应予退还。
然而,鉴于赌债的合法性问题,赌债本身并未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也就不存在返还的问题。综合以上分析,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若无书面借据作为证据,赌债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民事诉讼程序之中,各诉讼主体须对所提出的争议点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支持。倘若未能获取直接证据,比如借款凭证用以证实某种特定类型的债务(如,涉及赌博活动的债务),那么可以尝试运用其他间接证据,诸如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证言以及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证明。举例来说,证人们能够为法庭提供关于赌博行为及引发债务的详细信息和过程记载;而电子数据则能展示与赌博相关的涉案交易记录。倘若当事人自身难以搜集到足够的证据材料,他们有权向法庭提出调查请求。在此情况下,法院需要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且客观公正的证据审查工作,以确定是否存在赌博性质的债务以及相应的还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