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更名如何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房产更名的办理方式是:
1、房屋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变更申请;
2、不动产登记机构审理收到的申请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变更条件的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发放更改后的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二、房产证更名给子女免费
有关房产证变更姓名至子女之事宜,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此种变更可采取赠予过户与继承过户两种途径实现。
首先讨论赠予过户这一方法。尽管该方法具有简易便捷的特点,然而由于其涉及到直系亲属间的赠予行为,因此仅需缴纳印花税及契税两项费用,总体来看,所支出的成本并不高昂。
值得关注的是,契税占总体费用的大多数,比例高达房屋价值评估的3%,换算成市价则相当于3%。若子女在接受赠予后的五年内随即出售该房产,或者子女拥有不止一处物业,根据现行的处理办法,他们将仅能按照实际获得的款项扣除必要的开支后,依据20%的税率缴纳税款,领衔的转让收入部分还要收取5.5%的营业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我国现行律法规章之规定,办理房地产权属名称变更事务的程序包括以下环节:首先,房屋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相应证件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不动产变更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资料;其次,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严格审查;第三步,若经审查符合权益变更的各项条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关将会为其颁发变更后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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