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是什么
法院调解的程序是法院调解离婚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法院调解离婚后还用领离婚证吗
经过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后,无需另行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所作出的裁定及调节文件,其在法律层面上与政府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具备同等效果。一旦签署离婚民事调解书之后,便表明双方正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在具有夫妻身份。
这份《民事调解书》便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凭证,在日后需要出示离婚相关证明时,只需提交此份《民事调解书》即可,无须再次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调节的流程主要在法庭主持下达,特别是在处理离婚纠纷时,审判庭将成为主导方,全程掌控此次调解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解过程既可由合议庭集体负责,亦可指定其中一位资深法官担任主持人职权;不过若是采用简化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可以由主审法官独自承担起主持调解的重任。调节程序启动之后,审判员应全神贯注地倾听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及争议点所作的详细阐述,以期能够准确掌握案情,辨明是非曲直,并明确双方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