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索赔
1、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2、要看是什么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
(1)交通事故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3)轻微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其包括了为进行治疗与恢复所必需支付的合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营养补偿费用以及住院过程中所产生的伙食补贴费用等方面的开支。
此外,当导致身体上的伤残时,还需要对相关的辅助器具及残疾赔偿金进行赔偿;如果出现了人员死亡情况时,更要对此前涉及到的丧葬费用及死亡赔偿金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交管部门制作并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倘若并未构成严重的交通肇事行为,那么首先应由处理该案件的公安民警出面主持调解工作。在此过程中若双方达成和解,对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那么这宗案件便可以随之告以段落。然而,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内容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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