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对员工补偿都有什么
公司破产对员工的补偿是:
1、按员工的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公司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以此累加;
2、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到六个月的,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破产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当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对于此前涉及到相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无论其发展状况如何(即正在进行但尚未结束),均应予以暂停;
然而,当管理人员全面接手管理债务人的财产时,这些诉讼或仲裁将得以恢复并继续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关于公司破产后对员工所应承担的补偿事宜如下:首先,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具体工作年限进行划分。凡是在公司任职时间满一整年,即视为一个单位周期。公司需按照该周期为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并以此类推,直至达到最高补偿标准为止。其次,对于在公司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视同为一年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补偿金额。最后,对于在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公司也需要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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