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待遇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材料有: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工伤待遇公司不配合盖章怎么办
若贵司在尊贵员工提出工伤赔偿措施申请期间未能予以配合提供公章支持,那么该名员工可根据法律法规自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向本地劳动保障行政事务管理部门提交工伤鉴定请求。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准备完整且规范的相关文书资料,如《工伤鉴定申请表格》、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任何能证实劳务关系存在的其他凭证(例如工资单据、工作出入证件、工作制服乃至来自旁人的有力见证等)以及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肺部疾病的确诊证明文件等等。须知,根据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是否愿意配合盖章并不是工伤鉴定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即便贵司未予盖章确认,尊贵员工的工伤鉴定申请仍是完全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所需材料包含以下方面:为单位以及个体进行工伤鉴定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提交如下资料:1. 《工伤认定申请书》;2. 受伤害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劳动合同文本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存在雇佣关系的有效证据;4. 医疗机构在伤者受伤后出具的诊断证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以及首次治疗的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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