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
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1、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立遗嘱见证人有什么要求
成为遗嘱见证人需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充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与继承人,或者称之为遗嘱继承人,无任何的利害相关性。由于有直接关联性的人士更容易受到个人利益的裹挟,从而导致难以保证证言的真实可靠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们需要两位或更多的见证人出席。第一种情况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遗嘱,必须要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并由其中一位见证人负责书写,同时,遗嘱人、书写人以及其他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第二种情况是,使用电子设备打印出来的遗嘱,也需要有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最后,无论是遗嘱人还是见证人,都应该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