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强迫交易罪的追诉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强迫交易罪如何取保候审
在涉及到强迫交易犯罪的案件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者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具体来说,这一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涉嫌的强迫交易犯罪若可能导致其面临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该罪行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法定刑期在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之一;
最后,除此之外,行为人还需具备如患有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该标准规定了以下几种行为应予定罪量刑的情况:首先是任何导致受害者轻伤或其它严重身体伤害的行为;其次是任何给当事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两千元人民币的行为;再次是任何实施三次以上强迫交易行为或者强迫三个以上人员进行交易的行为;此外,还有任何强迫交易金额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超过两千元人民币的行为;最后,如果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的金额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达到一千元人民币以上,也将被视为犯罪行为。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将被认定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