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保险纠纷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关于医疗保险领域引发的纷争是否得以进行行政诉讼,这取决于具体的事件和情况。
若您认为在处理医疗保险报销事宜时,社保机构侵害到您的基本权利或权益,那么您有权提出相应的行政诉讼请求。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对于医疗保险纠纷问题的解决方案,我国现行规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政策的约束。在遭遇医疗纠纷方面,我们可以参考《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多项制度规范。而关于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自由选择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其核心内容主要集中在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的维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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