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农村自建房受法律保护吗
关于是否能够享受到法律对于购买农村自建住房给予的保护,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保护的范围只限于相同村庄自然人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常规而言,判定买卖交易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其基础在于买卖双方是否属于同一个村庄的村民。购买者是否满足相关的宅基地使用规范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点考虑要素。这样做可以确保购得的房产符合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应政策规定。
最后,至关重要的是,交易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批。这才是确保交易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环节所在。比如,倘若买卖双方并非同一村庄的村民、或者买受方并不符合宅基地使用的相关规范、抑或是交易并未获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批通过,那么此类购房行为在法律方面将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即便已经签署了购房协议或者合同,法律也无法对此提供实质性的保护。当卖方有所变更心意时,买方的利益可能就会难以得到法律条款的支持和维护。但是,只要买卖双方都来自同一村庄且适用于宅基地使用规范,并且交易经过了集体经济组织的严格审批,那么这样的购置就是合法的,可以依法得到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购买农村自建房能过户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明确规定,农村居民每户仅能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如遇擅自转让、出售或者租赁住宅用地上房屋等行为,此后欲再次提出申请建造新居所的请求将不得获批。
由此可见,尽管法律条文中已对农民私下转让或出租自家宅基地及其上房屋做出了明确限制,然而由于受让方通常为该房屋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正式成员,因而往往可以突破宅基地不可转让的限制。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若该村集体对此表示反对,那么此类房屋的转让交易也无法顺利完成。
因此,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纠纷,在决定转让农村自建房之前,务必先征求并获得村集体的同意。
同时,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时,还应在房屋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能否受到相关法律条例的庇护而在农村购置自建住房,这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实际情况。首先,这种保护仅限适用于同一个村庄内自然人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其次,买卖双方均必须是同一村庄的居民,并且在此前提下,拟购入方还应遵循严格的宅基地使用规定;最后,此类交易都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的审核批准才属有效。如果以上三点要求未能得到完全遵守,即便是已经签订了购房协议,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仍不能保障买家的利益不受损害。然而,若是能够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规定行事,那购买自建房就是合法的,可以依法寻求到必要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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