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投资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我们关注的焦点在于以知识产权为出资形式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尤其着重于判断其是否属于作为出资方的股东所有。这当中,如何判定该知识产权是否为职务发明便显得尤为重要。
2.至于知识产权价值问题,我们主要考察以知识产权为出资的价值是否被过高估计、定价是否公平公允以及这能否导致虚假出资现象的发生,进而损害到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3.在知识产权出资的程序方面,我们需要考虑用以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已经经过了专业的评估与验资流程,并且是否已经实际交付给企业进行占有和使用。
此外,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问题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之一,即以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将直接影响到股权转让企业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条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知识产权投诉处理流程
若您遇到知识产权投诉的情况,可参照以下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处理:
首先,请向投诉网站的工作人员提交有关正确所有权凭证的文件;
经过他们的严谨审验并确认其有效性之后,您需要誊写和递交适当的投诉申请表;
紧接着,被投诉方有责任展示他们相关的合法权益证书或其他可靠证据;
假如被投诉方未能有效地提供这些证据,那么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对投诉涉及的物品采取暂时扣押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在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上,我们主要专注于对出资方式所涉及到的所有权归属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针对职务发明这一特定范畴的判断和认定。至于知识产权的价值方面,我们会详细审查其是否存在过高估值的情况,以及定价机制是否公正公平,目的在于防止虚假出资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出资过程中,必须确保各项知识产权已经经过了专业的评估鉴定、验资环节并且实际交由企业投入运营使用。同时,对于出资比例也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以保证股权转让后企业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