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车没过户保险不赔吗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若投保的机动车辆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变动,务必及时向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通报情况,待保险公司确认并同意之后,还需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例如在原有的保单上加以标注或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然而,若未能按照上述程序操作,擅自将已投保的机动车辆进行转让,且未向保险公司履行告知义务,也未就此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对保险合同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买车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负责
在未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前提下,虽然车辆已实际交付给受让人使用,但若出现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属于机动车单方面责任时,则应当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车主在此情况下无须承担任何因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侵权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保险法》,倘若安装了的机动车在交易过程出现任何变动,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所选择的保险公司,并且在得到其明确的同意后,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确认,例如将相关事项备注在保单上或者签署新的协议。如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私自转让机动车而未向保险公司报告,同时也没有与之就变更保险合同事宜进行商议,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履行理赔责任。因此,在进行机动车交易的过程中,我们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维持合法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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