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兄弟姐妹可以结婚吗
无法进行婚姻缔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欲缔结良缘的当事双方需保证自身与另一方无直接涉及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即便在您看来,您与对方之间并无血缘之牵扯,然而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他们仍有着兄妹关系。因此,必须首先解除这层法律层面的兄妹关系,同时确保双方具备至臻纯粹无涉血液的基因条件,之后才能提交申请进行婚姻登记。这样看来,养兄妹形式下的关系是可以结婚的。相关法律明示仅有直接涉及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被禁止缔结婚姻,即使养兄妹在名义上互称为兄妹,但实质上缺乏任何血缘关联。只要双方当事人并未触犯诸如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重婚等法律所禁止的结婚情况,他们可自由选择自愿进行婚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二、养兄弟姐妹之间有没有继承权
收养关系并非仅限于父母亲对子女的抚养,兄弟姐妹之间同样可以形成这种亲属关系。
在收养协议缔结后,养兄弟姐妹的关系就正式建立起来,他们享有的法律地位与亲兄弟姐妹并无差别,同样拥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益,这是基于亲情和原则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所决定的。
然而,如果被收养人与他的亲兄弟姐妹们成立过另外的收养关系,则他们之间的继承权将会自然终止,他们不可能再成为彼此的次序顺位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必须保证身上没有直接或者在三代以内有任何旁系亲属之间的血缘关联。即便人们可能认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血统上的联系,然而站在严谨的法律角度来看,如果存在着未被法律正式解除的兄弟姐妹关系,那么他们将无法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明确结束法律意义上的兄弟姐妹手足情谊,并且经过严格的验证以确保双方不存在任何血缘关系之后,才能提交申请,获取结婚资格。虽然收养关系造成了兄妹间没有血统上的联系,符合法律的某些要求,但是只要双方都没有触碰法律所禁止的结婚情形,例如年龄小于法定结婚年龄或者已经处于重婚状态等,就可以自由地决定是否进行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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