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子女关系是否会因此解除
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的亲情纽带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消失不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即使在父母离婚之后也不能被切断。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如若父母在离婚之后,将子女交由父亲或母亲抚养,那么这个孩子仍然是他们双方的孩子。
但是,当涉及到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时,假设在养父母离婚之时,收养关系进行了改变且由原先的养父母一方继续担任孩子的监护人,那么这时候,这个养子女将会与其原先断绝经济支持并转为另一方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父母离婚,孩子该怎么办
关于父母离婚后的亲子监护权归属问题,它是根据双方法律咨询而达成的共识,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通过法院进行裁决。
同时,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需要按照规定向子女支付必需的抚养费用。
具体规定如下:
1、对于两周岁以内的儿童,通常情况下选择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如果母亲存在以下某种情况时,孩子可以考虑跟随父亲生活:
(1)患有长期性的病毒或传染性疾病等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此时父亲提出要孩子跟他一块生活;
(3)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子女确实不能跟母亲一起生活。
2、假如父母决定让两周岁以内的小孩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并相信这个方案不会对子女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他们的决定也能得到法律认可。
3、当涉及到两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时,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因为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已经做完绝育手术或者失去了生育能力,或者子女已经在某个家庭中度过了相对较长的时间,使他们无法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使得子女的成长受到显著的不良影响等等类似的情况,那就需要优先考虑拥有更多子女的一方。
4、生长发育期间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希望子女随着自己生活,倘若子女可以直接跟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保持亲密关系的话,并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具备强大的周围生活支撑能力,愿意并且有能力协助子女照看孙子辈或者孙女辈的话,这种情况可以被视为确定子女跟着哪一方生活的关键因素。
5、同样地,如果父母双方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分歧,这时候就应该考虑听取子女自身的想法。
6、最后,在能够充分保障子女权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轮流抚养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尽管父母的婚姻关系破裂,但并不意味着亲子之间的联系会中断,由法律坚决保护并维护这一永恒的紧密血亲关系。无论父母之间的动态发生何种变化,子女永远被认定是双方共同的孩子。然而,在父母双方离婚之后,如果其中一位养父母被认定为主管抚养权的人士,那么养子女有可能需要与其先前的养父母中止有关经济方面的关联,转而将其视为新的主管抚养权者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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