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婚同居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规定
在同居之期内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应按照普通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当此种关系画上句号之际,对于共存于这段时期的双方共有财物,若曾签订相关协议,则应对此部分财产依照协议条约作出妥善处置;
然而若无此类协议签署,则应当遵循公平分配的原则,并兼顾到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程度及实际需求状况,以恰当顾及到各共有人的生计以及生活需求,具体的执行层面上,主要是参照双方投资金额来予以分配。
当然,归属于个人的私产仍将属于个人所有,与另一方无关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
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未婚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未婚同居财产的分配问题,我们可以提供如下分滩方式:
若您与伴侣能在共同居住期内自行协商出一份公平合理的财产分配协议,那么这便是您们最理想的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必须诉诸法律程序来进行财产分配的话,您需要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作为共有财产对待这些财产。
在此过程中,如果法院判定这种财产分割极为困难,或者可能导致财产贬值,那么他们将会对这些财产采取折价或拍卖的方式来进行处置,并将售得款项做各半划分。
请注意:
倘若各位在这段同居关系之中所付出的劳动和购买的财产属于一般的公共财产,那么这个阶段各位各自继承或获得的财产便成为各个人私有的财产。
值得指出的是,在工作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债权和债务,都应根据共同债权和债务的原则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针对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将其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妥善处理。倘若在此期间存在任何相关协议,那么自然应当严格遵循协议的约定来实施。反之,如果没有达成类似协议的话,我们便需要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财产的分配工作,充分考量彼此在这其中的付出与需求,并以实际投入的资金额度作为主要的衡量因素。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的私人财产仍然属于个人所有,并不涉及到另一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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