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字可以强征土地吗
即使征收土地时在程序上没有签字,政府也可以强制征收土地。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
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
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
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
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不签字可以强征土地吗
对于不签署政府征用土地协议的处理方式能否采用强制执行机制,这取决于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在合法的征地范围之内,那么即便个人不愿意签署这份协议,政府依然有权继续征用该片土地,因为土地征用是受到诸多法定因素约束的国家行为依据,其代表者为各级地方市政府或县政府。
在保障国家安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等公共利益需求的前提下,存在以下六种场景,其中确实需要征用房屋时,便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发布相关的房屋征用决定:
首先,国防事务和外交事项中可能会涉及到此项要求;
其次,若政府计划实施能源开发、交通运输体系改造、水利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也应对此进行考虑;
再次,政府在组织发动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繁荣、卫生健康保健、体育竞技推广、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文物保护工程、社会福利事业、城市公共服务事业以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时,可能会产生此类需求;
此外,为了实施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解决危房密集、基础设施缺乏的地区旧城改造工程的需要,政府也需对此类房屋进行征用;
最后,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实现则同样需要用到房屋征用的手段。
在此过程中,公众收到的房屋征用补偿内容包括:
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费用;
第二,由于房屋征用导致的人员搬迁临时住所租赁费用及安置费用的补偿;
第三,由于房屋征用导致的生产活动中断和经营收益下降所产生的补偿。
值得强调的是,房屋征用是针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有偿收回手段。
在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决策科学公正、执行程序清晰透明、结果公布公开这三大原则。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即便在实施土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并未在相关程序上签署书面同意书,政府仍有权强制执行土地征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土地征收的核心问题并不仅仅在于农民是否签署了同意书,更重要的是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征地行为合法合规,那么即便农民未签署同意书,该行为仍然具有效力,因为征地乃是国家行为,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代表国家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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