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如若当事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依法向所属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对行政机关在经营活动中侵犯合法自主经营权利的行为持有异议的现象;
其次,对于行政机关实施的诸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及扣押资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表示不认同的情况;
再次,对于行政机关擅自变更或许可废除农民协议并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持有异议的现象;
随后,对行政机关违规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规提出的其他责任要求持有反对意见的情况;
最后,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诉的情形。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如若当事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依法向所属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首先,对行政机关在经营活动中侵犯合法自主经营权利的行为持有异议的现象;
其次,对于行政机关实施的诸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及扣押资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表示不认同的情况;
再次,对于行政机关擅自变更或许可废除农民协议并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做法持有异议的现象;
随后,对行政机关违规集资、征收财务、摊派费用或者违规提出的其他责任要求持有反对意见的情况;
最后,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诉的情形。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如若您对于行政机关非法侵占经营自主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其财产、擅自更改许可事项造成的合法权益受损、违反法定程序进行集资征税收费等违法行为持有异议,且只需满足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均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