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证人的证言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73人
专家导读 孤证在司法中价值有限,需与其他证据结合形成证据链才具效力。单靠口头陈述不足以定罪,除非有其他相关证据支持,以确保证据的确切性和充分性。证词需与被告口供等证据相印证,才能作为定罪依据;否则,缺乏辅助证据的证词通常难以导致被告被判罪。定罪需基于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的判断。
一个证人的证言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一、一个证人证言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一个证人提供的证词被称为孤证,它需要和其他的证据有机地组合起来,形成一条紧密无间的证据链方能发挥效力。

若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据支撑,仅凭一位证人口头陈述是无法构成确凿恰当的定罪证据的,因为孤证并不能定论为案件真相。

然而,当我们还掌握着其他相关证据时,这些证据与证人证词间得以构建出完整的证明体系,即使只有一份证人证词,我们也可以根据其他证据的支持情况,判断其是否满足证据的确切性、充分性的要求。

唯有待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后,依法判定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在此基础上,如果证人的证言语辞能够与被告人口供互相呼应、相互验证,那么我们便可以将其视为确凿的定罪证据;

反之,若是仅凭一份证人证词却缺乏其他任何证据的辅助,那么通常而言,被告是无法被定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一个证人的证言有效的吗

在司法实践中,一个证人提供的证词被称为孤证,它需要和其他的证据有机地组合起来,形成一条紧密无间的证据链方能发挥效力。

若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据支撑,仅凭一位证人口头陈述是无法构成确凿恰当的定罪证据的,因为孤证并不能定论为案件真相。

然而,当我们还掌握着其他相关证据时,这些证据与证人证词间得以构建出完整的证明体系,即使只有一份证人证词,我们也可以根据其他证据的支持情况,判断其是否满足证据的确切性、充分性的要求。

唯有待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后,依法判定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在此基础上,如果证人的证言语辞能够与被告人口供互相呼应、相互验证,那么我们便可以将其视为确凿的定罪证据;

反之,若是仅凭一份证人证词却缺乏其他任何证据的辅助,那么通常而言,被告是无法被定罪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孤立的证据在法律诉讼过程中的价值是极其有限的,必须要与其它各式各样的证据紧密相连,从而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具有足够的证明力。仅仅依靠口头陈述是远远不够的,不能作为定罪的唯一依据,除非有其他强大的相关证据做为支撑,这样才能确保证据本身的可靠性以及充分性。证人的证言需要与被告人的供述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只有这样,这些证言才能成为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据;反之,如果没有任何辅助性的证据来支持证言,那么这些证言往往很难对被告人的定罪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进行定罪时,我们必须要基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充足两个基本原则做出精准的判断。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个证人的证言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0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情况证人证言无效
不符合证人资格:未成年人、精神障碍人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伪证: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或者被证明有伪证行为,其证言将被视为无效。矛盾证言:证人的证言与其他证据存在严重矛盾,且无法合理解释这种矛盾。传闻证据:证人提供的证言是基于道听途说而非亲身经历,除非法律允许,否则传闻证据通常不被采纳。若是对什么情况证人证言无效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我表妹前段时间去进行专利变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发明专利无效了,专利无效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律师回复]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3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哪种情况下会辞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哪种情况下会辞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
员工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离职,但是需要提前告知公司。因为离职是看个人的,但是如果公司做的不到位员工也是可以离职的,比如说这个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况。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种情况下不能辞职
员工想要辞职不管是在哪一种情况之下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强留员工的;但在辞职之前就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单位,只要时间届满员工就可以自动的离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叫我了解一下关于合同的效力状况是什么呢,他在一家公司工作咋天去签了一个合同,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合同的有效和无效是最常见的两种效力状态,也最为人们所熟知和掌握,不过多赘述。除此之外,合同法还规定了两种效力状态——效力待定和可变更可撤销。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分两种情形,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待其法定代理人去追认;二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有待被代理人去追认。无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还是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合同的行为人与合同的义务人相分离,合同的订立者不承担义务,而承担义务的是与订立者存在特定关系的另外一个人。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可变更或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一经撤销则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其法定事由包括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二是受损害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其法定事由为一方采取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而使受害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另外,变更和撤销合同属于不同的请求,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请求撤销的,法律则没有禁止予以变更。
以上,合同的效力状态包括四种,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是最常见最为人熟知的状态。有效和无效的逻辑关系为对立关系,在其中间存在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两种状态,该两种状态是有条件的有效合同或者无效合同,视条件是否成就具体而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哪种情况下可以辞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们公司准备干一栋教学楼来着,得签订施工合同,找了几个包工头,请问一下转包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转包,实际上就是把经营权转卖给他人,也就是把把签认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他人承担。这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在建筑行业、农村承包地等较为常见。那么这种经营模式在法律上合法吗?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一、转包合同的基本概念
转包,实际上就是把经营权转卖给他人,也就是把把签认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他人承担。这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在建筑行业、农村承包地等较为常见。那么这种经营模式在法律上合法吗?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二、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转包,实际上就是把经营权转卖给他人,也就是把把签认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他人承担。这是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在建筑行业、农村承包地等较为常见。那么这种经营模式在法律上合法吗?转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如何?
三、农村承包地的转包
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四、建筑工程的转包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嬢从别人那里借的钱拿来炒股,最后以失败告终,想抵押自己的东西作为债务,对于抵押的种类而言一般分为哪几种呢?
[律师回复] 抵押分为以下六大类:
1、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以不动d作为抵押品的信用行为。债务人在法律上把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不动产。以不动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便立即失效。因此,虽然发生债务时不动产被有条件地转让了,但是在全部债务偿清后,所有权马上就被收回。作为抵押品的不动产一般为土地和房屋等。
2、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保,故成立动产抵押须订立书面契约并经登记。
3、权利抵押
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
指以企业的全部财产作为一个整体而担保债权的抵押形式。主要有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和法国的铁路财团制度两种形式。英美的浮动担保制度为英国衡平法上的法律制度,其标的物为企业现在及将来的财产总和,设定者在担保权实行前,有权就其标的之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及处分;担保物于浮动担保实行之时始为特定。
5、共同抵押
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6、最高额抵押
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一个证人的证言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