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倒闭后还需要缴纳欠税吗
无论您是否经历过企业的破产,都应该得知当一家公司面临倒闭的那一刻起,其拖欠的税款仍然是必须缴纳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定义,就算企业在欠税的困境中无力偿还债务并及时缴纳应纳之税款,或者在公司仍能继续运作的情况之下;
一旦企业宣告破产结束,也无法消除它曾拖欠税款这一客观事实,故必须对企业未支付的税款进行追讨,此项任务相较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具有优先偿还权。
至于那些因为破产企业欠税而累积起来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同样有责任在破产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报。
若公司内的破产财产在偿付完破产费用及共同债务等一系列费用之后尚有余裕,那么这些剩余部分将用于偿还之前欠下的税费。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企业倒闭后员工要怎样赔偿
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若贵司遭遇倒闭情况,理应遵循规定向各位员工提供解约合同补偿金。
具体标准为:
在贵司服务满一年者,将获赠一个月之补偿金(月平均工资);
如已连续服务满十年,则可获得十个月之补偿金。
然而,若贵司不幸面临破产困境,破产财产在优先承担偿还破产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公益债务之后,首选事项将是保障员工应得的收入权益。
关于员工应得收入之支付顺序,我们建议的方案如下: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及与健康状况相关的医疗支出,工伤补助,以及关系扶养费用,这些款项都应纳入到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承担并发放给员工的补偿金中。
至于补偿金计算方式,以劳动者的服务年限为基础:
若已服务满一年,将享受一个月薪水的补偿;
若尚未满一年但已超过六个月,亦将按一个月薪水计算;
若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则按半个月薪水计算;
而破产财产不足以偿付该等同一序位的资金时,则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走到破产地步,其对于税款所负担的法律义务并不会因此而豁免或清除。即便是在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仍然需要优先偿付所有欠下的税款。在这个过程中,税务机构有必要向法院申报其所持有的税收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的环节上,首先要支付的是清算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共同债务,如果还有剩余的话,那么这些资金将被用来清偿尚未支付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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