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是否有权利阻止子女继承财产
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家长具有自由权限来决定是否让其子女获得遗产继承权。
自然人有完全权利为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做出自己心意的处分安排,这意味着他们有资格通过建立遗嘱的方式,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士进行继承,此过程无需经过任何子女的同意或批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父母是否有权利干涉女儿的婚姻
国家法律赋予了父母有权对其子女的婚姻生活进行适当干预和指导的权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建立在男女双方充分、自主且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另一方施加任何形式的强迫或限制。
此外,包括任何团体、组织及个人等在内的一切外部力量也不得对此加以干涉或干扰。
如若有任何人因遭受强迫而缔结秩序,那么受到威胁的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废止这一婚姻关系。
请注意,法律规定申请废止婚姻关系的有效期仅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之内。
另外,对于那些因非法拘禁或者其他形式的人身自由束缚而被迫缔结婚姻的人来说,他们也同样享有申请废止这段关系的权益,不过要先从恢复自由之日算起,时效期同样只有一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之内拥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自行判断其子女应否从他们的遗产之中受益。按照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一项基本准则,每一位自然人都具有权利通过制定遗嘱的方式,来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给予其他人,这并不需要征求其子女的同意。这样的财富处理不会受到子女任何形式的干涉,完全是由立下遗嘱的人自行做出决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