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丢失物品应由谁承担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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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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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酒店作为运营主体,保障顾客安全与权益是首要任务。若因酒店明显疏忽导致损失,需根据过错程度负责赔偿。但如客人无法提供贵重物品声明和价值证明,仅能按合理标准承担保管责任,超出部分不作承诺。
在酒店丢失物品应由谁承担责任

一、在酒店丢失物品应由谁承担责任

作为行业运营的主体单位,酒店肩负着确保顾客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形式侵害的关键职责。

倘若消费者能够明确指出酒店在其设施、设备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显著过失,那么遭遇此种情况的酒店将会依据其犯错的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各位尊贵的客人无法出具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曾向酒店申明所寄存之物为贵重物品并且具有特定价值的事实,那么我们也只能依据一个基本合理的标准范畴,对酒店采取保管责任,而对于超出这一合理范畴的部分,我们将无法对此做出支持的承诺。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酒店丢失东西怎么负责

作为行业运营的主体单位,酒店肩负着确保顾客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形式侵害的关键职责。

倘若消费者能够明确指出酒店在其设施、设备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的显著过失,那么遭遇此种情况的酒店将会依据其犯错的程度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各位尊贵的客人无法出具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曾向酒店申明所寄存之物为贵重物品并且具有特定价值的事实,那么我们也只能依据一个基本合理的标准范畴,对酒店采取保管责任,而对于超出这一合理范畴的部分,我们将无法对此做出支持的承诺。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造成保管物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一个运营主体,酒店必须以保障客人们的安全性以及合法权益为其最主要的职责。在特定情况下,倘若由于酒店方面缺乏应有的注意而引发了某些损失,那么酒店就有责任参照过失的严重性范围内作出适当的赔偿。然而,当顾客无法提供相关贵重物品的声明文件及价值凭证时,酒店只能依据合理的标准承担储物的义务,对于超出这个范围的损失,酒店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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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游客出行的物品可以分为随身物品及行李物品,随身物品及行李物品丢失的责任承担:
1、随身物品。主要包括: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旅行社对游客的随身物品无保管义务,若这类物品丢失,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当提示游客随身携带,不要放入行李物品中。若旅行社之前没有进行警示,则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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