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之最长期限不可超过12个月,而监视居住则须控制在6个月之内。
在此期间内,相关部门必须持续进行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不得有任何间断。
若经审查发现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限已届满,应立即解除相应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者及其所在单位发出通知。
依据此项法律规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出现新的犯罪行为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原则上是不会再次面临拘留的风险。
然而,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或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那么就有可能会被重新拘留。
因此,是否会再次面临拘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包括案件的进展状况以及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表现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怎么申请
申请保释候审之文件需包含以下四个重要部分:
首先,载明申请人的基础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其被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居住地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其次,详尽地列出被申请人的初步身份信息,同时明确注明该被申请人于何时何地因何种罪行而被刑事拘留,并详细说明其目前被关押在何处;
再次,明确阐述申请保释候审的具体事宜;
最后,详细陈述申请保释候审的事实依据及理由。若由家属提出申请,建议提供一位在当地拥有稳定职业和居所的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在撰写此份申请时,请务必遵循规范用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79条规定,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而对被告人采用监视居住手段的最长期限则为6个月。在这期间内,必须确保案子的侦查、起诉以及法庭审判工作得以持续进行。倘若经审查认定其所涉罪行已经过追诉时效或者已到期限,则应解除相应的监管措施并且告知当事人。若被告人在这段时间内没有再实施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遵守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再度拘留的。然而,如果在这期间出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形,那么就会有可能面临再次拘留处理。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实际案件情节与当事人具体行为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