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如果被告因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裁定终止执行程序。这意味着,被拘留导致失业且无力还债的当事人可能符合条件,但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其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是否终止执行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形裁决。
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一、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若作为被告的公民因其生活困窘,无力偿付债务,亦缺乏经济来源,同时又丧失了劳动能力,人民法院便可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此举意味着,如若受到刑事拘禁的当事人确因被拘留而失去了工作机会,导致其收入来源出现断层,且无法借由其他途径清偿欠款,他们可能会被判定为无力偿债,进而导致债务的执行程序被终止。然而,这需结合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剖析,其中涉及到当事人的财务状况、收入来源以及偿还能力等诸多因素。倘若当事人在拘押期间仍具备收入来源或有能力偿还债务,则上述法律条款恐将不适用于该案情。因此,是否应当终结执行程序,应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拘留欠银行钱怎样还

寻求家庭成员及好友的援助,以便您能够顺利还款。若逾期期限超过了90天,建议您向法院提出诉讼

首先,根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如有抵押质押)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将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其次,法院会依职权采用一系列的财产保全措施,这其中可能涉及到冻结借款人及其连带保证人在所有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查封已经设定抵押或质押的资产等。最终,法院将会依据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手段(例如扣划账户资金、拍卖抵押或质押物等)来弥补金融机构因贷款违约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依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如经证实被告确实存在生活困顿、缺乏经济援助并且失去了劳动能力等状况,则受理案件的司法机构有权决定予以暂时性的终止执行程序。这就意味着,那些因为不得已而接受拘留导致丢掉工作、又无法承担欠款负担的当事人,也许是有资格申请该项特殊措施的。然而,对于他们是否真正符合要求进行赦免或中断执行,需要经过全面而细致地评估其财政状况以及偿付债务的承受能力后才能确定。最后,作出是否解除执行决定的权力仍旧归属于法院,要根据实际案情来进行审慎而公正的判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一键咨询
  • 147****8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6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6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6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3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1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如果被告因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裁定终止执行程序。这意味着,被拘留导致失业且无力还债的当事人可能符合条件,但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其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是否终止执行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形裁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弟弟前几天在公司犯了点事情,本来感觉只是一个个人的事情,结果没想到可能会比较严重,现在家人担心被拘留,请问如果行政拘留15天咋过?
[律师回复] 有关问题行政拘留15天咋过,先要知道下述判罚情况。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如果被告因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裁定终止执行程序。这意味着,被拘留导致失业且无力还债的当事人可能符合条件,但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其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是否终止执行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形裁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如果被告因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裁定终止执行程序。这意味着,被拘留导致失业且无力还债的当事人可能符合条件,但具体情况需综合考虑其财务状况和偿还能力。是否终止执行应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形裁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拘留了咋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明确阐述的内容,若公安局在执行拘留手续之后的二十四个小时之内,证实了被拘留者并不存在应当进行拘留的情形,便应立即予以释放,同时为其提供相关的释放情况证明文件。因此,如有公民遭受刑事拘留之时,就应于二十四小时限期内向公安局进行询问。倘若在此期间,侦查人员发现该人未达到应当拘留的条件,依此法律条款,尽速将其释放,并予以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酒驾刑事拘留罚款没交咋办
醉酒驾驶被拘留且未缴罚款,可按以下方式解决:根据法院裁决书金额及方式缴纳罚款;若裁决书未明确,需遵循指导或依法完成;罚款金额大,可申请分期或减免。请依法依规操作。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是什么惩罚,我妹妹的男朋友因为这个被抓了,会留下案底吗?求解答!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赋予了人民检察院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项、第5项所规定的情形,都是属于紧急情形,只有在这种紧急情形下,人民检察院才有权决定拘留;对于第61条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人民检察院没有权力决定拘留。法律这样规定,是和拘留的性质以及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案件的特点相适应的。拘留是针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现行犯或者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案件,主要是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的案件,这些犯罪案件的主体有姓名、工作单位,有固定的住所,同时,这些犯罪一般也不是现行犯,大都是在犯罪以后被发现的,没有现实的危险性。并且,人民检察院有决定逮捕的权力。所以,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自侦的案件,只有当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紧急情形,即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紧急情形时,才有权决定拘留。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欠款咋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