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父亲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为其子所用,然而,却无法借助父亲的住房公积金来购买房产。然而,如果儿子欲购房者则可以利用父亲的公积金进行共同还贷业务。当子女购置房产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直系血亲即可动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实现共同还款之目的。但需注意的是,主贷人必须在产证中明确列示,而共同借款人则必须为主贷人的配偶或者符合规定条件、与主贷人同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成都公积金第一套贷款未结清可以贷第二套吗
很遗憾地告知您,这种情况并不可行。若您前次所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完全偿还,那么我们无法为您安排再次的公积金贷款服务。在这种情形下,您需要
首先全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然后方可申请进行新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在这个过程中,您也可以考虑选择商业贷款作为替代方案。所谓的公积金贷款,即是由在职职工缴纳并储存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人员享有的贷款权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所有缴纳公积金的职工都有权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定申请使用这项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房自住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尽管父亲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为其子所用,然而,却无法借助父亲的住房公积金来购买房产。然而,如果儿子欲购房者则可以利用父亲的公积金进行共同还贷业务。当子女购置房产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其直系血亲即可动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实现共同还款之目的。但需注意的是,主贷人必须在产证中明确列示,而共同借款人则必须为主贷人的配偶或者符合规定条件、与主贷人同户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