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受理非法拘禁罪吗
我国的各级法院对于以非法拘禁为手段、对公民进行强制性关押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均具有审理权责。所谓“非法拘禁罪”,即是指在未取得法律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强行拘禁于特定场所,从而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这一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为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法院受理非法拘禁罪的条件包含哪些
非法拘禁罪需满足以下四大要素方可构成:
其一,主体要素。本罪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国家公职人员,又涵盖普通民众;
其二,主观要素。构成本罪需行为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行为会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产生侵害,但仍毅然决然地进行此种行为;
同时,行为人须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作为其最终目的,若为达成他种犯罪意图而限制他人自由,则应视具体情况以他罪论处;
其三,客体要素。非法拘禁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使得被害人无法依据自我意愿来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
最后,客观要素。本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如采用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等人身控制手段。
《刑法》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我国的各级法院对于以非法拘禁为手段、对公民进行强制性关押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均具有审理权责。所谓“非法拘禁罪”,即是指在未取得法律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强行拘禁于特定场所,从而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严重犯罪行为。这一严重违反人权的行为,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为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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