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奸罪不成立会怎么样
倘若经过深入调查与充分取证之后,嫌疑人无法被判定存在强奸罪的事实,那么理论上他/她便无法承受该罪行带来的法律制裁。这种情况或许源于证据收集不够充分,事件真相无法清晰展现,亦或是犯罪嫌疑人最终获得无罪或仅仅被认定犯下了其它轻度犯罪。在这类情境中,若并无其他指控或确凿证据显示其进行过其他犯罪活动,那么嫌疑人的声誉将得以恢复,其相应的权益也理应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不成立多久能结案
在中国,对于触犯强奸罪的罪犯进行刑事审判,通常需要在法院接受立案并展开调查之后经历两个月的时间,最长则不能超过三个月。但如果涉及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有民事诉讼的强奸案件,亦或是遇到了法定的特殊情况,经过法院上级机构的批准,可以在原有期限上再予以延长,最长期限为三个月。若仍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的,则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倘若经过深入调查与充分取证之后,嫌疑人无法被判定存在强奸罪的事实,那么理论上他/她便无法承受该罪行带来的法律制裁。这种情况或许源于证据收集不够充分,事件真相无法清晰展现,亦或是犯罪嫌疑人最终获得无罪或仅仅被认定犯下了其它轻度犯罪。在这类情境中,若并无其他指控或确凿证据显示其进行过其他犯罪活动,那么嫌疑人的声誉将得以恢复,其相应的权益也理应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