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几次开庭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审判程序中,并未对其开庭次数设定法定的限制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案件将在初审、复审乃至可能出现的再审程序中依次进行审理。若被告人对于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则可以行使上诉权,从而使得该案进入到二审环节。那些较为复杂或者存在争议程度较高的案件,有可能需要经过多轮次的开庭审理过程。
然而,具体的开庭次数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审判程序中,并未对其开庭次数设定法定的限制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案件将在初审、复审乃至可能出现的再审程序中依次进行审理。若被告人对于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则可以行使上诉权,从而使得该案进入到二审环节。那些较为复杂或者存在争议程度较高的案件,有可能需要经过多轮次的开庭审理过程。
然而,具体的开庭次数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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