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会见期限规定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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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自被指控者被公安机关首次询问或者被实施强制性拘束之日期始,便可着手接受委托,开始安排会面事宜。虽然并无明确规定会晤的固定期限限制,然而需预先与有关部门约定妥当时间,且需在遵循法定程序要求加以实施。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享有随时会见被指控者或被告的权利,以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
辩护律师会见期限规定多久

一、辩护律师会见期限规定多久

刑事司法程序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自被指控者被公安机关首次询问或者被实施强制性拘束之日期始,便可着手接受委托,开始安排会面事宜。虽然并无明确规定会晤的固定期限限制,然而需预先与有关部门约定妥当时间,且需在遵循法定程序要求加以实施。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享有随时会见被指控者或被告的权利,以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辩护律师会见到犯人吗

当律师前往看守所与当事人进行会面时,必须携带以下文件和材料: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由律师事务所开具并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的律师事务所公函;专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设计制作的专用介绍信;律师本人的执业证书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自被指控者被公安机关首次询问或者被实施强制性拘束之日期始,便可着手接受委托,开始安排会面事宜。虽然并无明确规定会晤的固定期限限制,然而需预先与有关部门约定妥当时间,且需在遵循法定程序要求加以实施。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享有随时会见被指控者或被告的权利,以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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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会见受时间限制吗
一般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都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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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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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会见期限规定多久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辩护律师自被指控者被公安机关首次询问或者被实施强制性拘束之日期始,便可着手接受委托,开始安排会面事宜。虽然并无明确规定会晤的固定期限限制,然而需预先与有关部门约定妥当时间,且需在遵循法定程序要求加以实施。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享有随时会见被指控者或被告的权利,以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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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无罪辩护的量刑辩护意见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罪辩护的量刑辩护意见要怎样写问题解答如下,
一、刑事辩护词怎么写
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
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因此,双方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端。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和矛盾充分揭露出来,使人民听到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做到“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则暗”,有助于全面地、客观地查清案情,判明真伪,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定罪量刑。毫无疑问,这会提高人民的办案质量,减少。
辩护词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般情况下由三部分组成,即序言、理由和结论。在这三部分之外,标题写明“辩护词”或“关于×××(被告人姓名)××(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在序言之前,台头写明称呼,写为“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审判长、审判员”,怎样称呼,根据法庭组成人员的情况确定。
二、无罪辩护的技巧有哪些
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点和疑点,
然后摘抄或复印,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
其次,认真查阅相关法律依据,找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看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备《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情形,“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情形,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情形,自诉案件受害人不或撤回的,不予追究情形。
再次,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一)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二)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相关知识: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 (四)、 (五)、 (六)、 (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可以准许。 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的出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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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会见有无时间限制
一般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都不受限制,只要正当上班时间都可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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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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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会见受时间限制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辩护律师会见受时间限制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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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我朋友犯了事情了之后请了刑事律师帮忙做了辩护,刑事辩护人的辩护权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犯罪嫌疑人、报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可以自行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辩护,在符合相应的条件下,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特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下面就由为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辩护2.jpg
刑事案件辩护代理权限权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律师的权限有。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对违法乱纪行为提出控告和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不起诉,申请不予批捕,会见,到检察院与法院阅卷,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协助上诉,申诉。
刑事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即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可以在下列人中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同样,不能充当辩护人的人,也不能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如果被代理人是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有权改变委托内容或者解除代理权,代理人也可以依法拒绝代理,从而导致代理权限的变更或解除。律师法第29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律师为其继续代理,也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真相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代理权变更或解除,应当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管辖的人民法院。
辩护人的义务:
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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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会见有无时间限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辩护律师会见有无时间限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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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一个舅舅犯罪被抓了,我想问问刑事辩护意见书无罪辩护怎么办,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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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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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一)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二)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最后,被害人、证人翻供时,不要冒然进行无罪辩护。律师遇到被害人、证人翻供的情景,最好申请法院或者检察院调取证据,如果申请不能成功,最好申请被害人或者证人当庭出证。有这样一个强奸案件,被告人的家人通过贿买利诱事先说通了被害人,被害人改口称与被告人是恋爱关系,只是一时之气将被告人告了。律师经法官同意进行了调查取证,取得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当庭作了无罪辩护。但是在法庭下面,控方开始传唤被害人到宾馆,被害人遂倒出实情。后辩护律师因为涉嫌律师妨害作证罪被拘留。诚心回答你刑事辩护意见书无罪辩护怎么办 这个问题如果有帮助还请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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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律师在会见嫌疑人的时候,如何提问无法给出准确答复。这要应该根据辩护需要,由律师灵活掌握。但是,作为代理人应该主要以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律图网等;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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