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十五天了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九条明文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事宜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若涉及重大案件,则应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并做出最终决策。这就意味着,倘若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满十五日之后,其所涉案件被判定为重大案件,那么该案便需交由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探讨与决策,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然而,若案件未被认定为重大案件,那么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将拥有决定权,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在实际操作中,批准逮捕与否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是否充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均认为拘留期限过长或是拘留措施不当,他们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亦或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此外,犯罪嫌疑人还有权得到律师的协助,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满十五日后,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刑事拘留十天了找律师还来得及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犯罪的当事人在遭受公安机关初次询问或遭受强制措施之时开始,便有权挑选自己信任的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而被刑事拘留的日期,正是当事人遭受强制措施的起始日期。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只有律师才能够担任辩护人的角色。因此,尽早聘请律师参与案件,将为律师提供充足的时间来深入了解案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及提供有力的辩护意见。反之,如果等到案件后期再聘请律师,将会使律师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当辩护人接受了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之后,必须尽快通知负责办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九条明文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事宜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若涉及重大案件,则应提交至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并做出最终决策。这就意味着,倘若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满十五日之后,其所涉案件被判定为重大案件,那么该案便需交由检察委员会进行深入探讨与决策,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然而,若案件未被认定为重大案件,那么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将拥有决定权,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在实际操作中,批准逮捕与否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证据是否充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犯罪嫌疑人或其代理人均认为拘留期限过长或是拘留措施不当,他们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亦或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此外,犯罪嫌疑人还有权得到律师的协助,律师能够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帮助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在刑事拘留满十五日后,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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