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能否对调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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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中国,农村耕地互换合法,但须签订民事合同。互换常见于承包方间,为便利农业活动或满足需求。承包方可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转包、出租、互换等。发包方不能仅凭合同未备案要求法院确认无效,法院不支持此诉求。
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能否对调

一、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能否对调

在中国,农村耕地的互相交换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需注意的是,互换过程中双方必须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这种互换通常发生在承包方之间,为了更便捷地开展农业种植活动或满足彼此的特定需求,他们会选择将隶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进行位置上的交换,并在此过程中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采用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发包方仅能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经其备案为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但这一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基本农田与耕地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之间最为显著的差异在于它们的覆盖范畴各异。具体来说,基本农田涵盖了部分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区域以及部分专门用于农业科研实验的田地等。相比之下,耕地则特指那些专用于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农田。在定义上,耕地意为种植各类农作物的土地,它包括已经成熟可耕种的土地、新近开发整理恢复的土地、休闲性质的土地、轮流耕作的草田、以种植作物为主且间杂有少量果树、桑树或其他植物的土地以及平均每年能够保障收获一季收益的已开垦滩涂与海涂等。而基本农田则基于一定时期内的人口增长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于农产品的需求考虑,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确定的不得被占用的重点耕地保护对象。因此,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个子集,主要集中于那些具有较高产量与优良品质特点的耕地部分。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在中国,农村耕地的互相交换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需注意的是,互换过程中双方必须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这种互换通常发生在承包方之间,为了更便捷地开展农业种植活动或满足彼此的特定需求,他们会选择将隶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土地进行位置上的交换,并在此过程中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采用转包、出租、互换或其他方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发包方仅能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经其备案为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但这一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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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咋区别?
[律师回复] 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
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
2.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除基本农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之外的耕地,都属于一般耕地。
3.一般农田是指包括规划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坡度大于25度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
4.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
5.基本农田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结合土地用途区确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将县级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落实到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你好,请问基本农田和非基本农田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
一、产量不同:基本农田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非基本农田则为除基本农田的耕地,产量良莠不齐。
二、划分不同: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六)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非基本农田则是耕地中除去基本农田的部分。
三、用途要求不同: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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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量不同:基本农田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部分耕地。非基本农田则为除基本农田的耕地,产量良莠不齐。
二、划分不同: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条: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六)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而非基本农田则是耕地中除去基本农田的部分。
三、用途要求不同: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不准”: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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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一种,区别在于基本农田是不得占用的耕地。
1.基本农田,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由各级人民政府划定范围,并指定特殊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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