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在步入婚姻殿堂后,若其中一方购置了房屋并面临离婚问题,则需依据详细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别,进一步决定此房屋应归属何人所有。倘若该房屋乃是由一方动用双方共有的婚内财产所购置,那么毫无疑问,此房屋便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资产,理应由夫妇俩共同拥有和支配。
然而,若是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财产独立购买所得,那么此房屋便自然而然地归属于该方个人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后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后购买的房屋归属问题,其决定因素主要在于购房所花费的款项来源及夫妻两人是否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您和您的伴侣在婚后以共同储蓄的方式购置该处房产,但却没有签订任何附加协议明确规定该房产仅属于其中某一方独自拥有,那么即使在不动产权证上只标注了某一方的名字,也仍然应当被视为您与您的配偶之间的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是由您们夫妻二人和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此类不动产,且产权登记落户于某一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法律规定,可将其视为您与您的配偶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比例共有的财产,但是,如当事人各方对该物业的权属存在其他特殊约定,应优先予以遵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步入婚姻殿堂后,若其中一方购置了房屋并面临离婚问题,则需依据详细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别,进一步决定此房屋应归属何人所有。倘若该房屋乃是由一方动用双方共有的婚内财产所购置,那么毫无疑问,此房屋便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资产,理应由夫妇俩共同拥有和支配。
然而,若是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财产独立购买所得,那么此房屋便自然而然地归属于该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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