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盈利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7人
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罪的量刑考量因素包括挪用金额、时间跨度、盈利规模及案件情节。一般情况,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活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刑期增至三至十年。盈利巨大或有严重后果,刑罚更重。法院还会考虑是否归还资金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挪用资金罪盈利怎么判

一、挪用资金罪盈利怎么判

关于对挪用资金罪的盈利量刑,主要需要根据下述几个方面来综合衡量:即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挪用的时间跨度、盈利的规模以及案件的详细情节等等。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某人实施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且数额较大、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然没有偿还,或者这笔资金被用于了营利性的活动,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然而,如果挪用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案件的情节非常严重,那么他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另外,如果盈利的规模极其庞大,或者因为挪用资金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他所面临的刑罚可能会更加严厉。在做出最终的量刑决定时,法院还会考虑到被告人是否已经归还了挪用的资金,以及他是否有真诚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开庭怎么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案的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进入到紧张而有序的法庭调查阶段;在此之后则进入到了举证与质证环节;紧接着便是关键性的法庭辩论阶段;

最后的环节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以及法官宣读判决书。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处理公诉案件时限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对挪用资金罪的盈利量刑,主要需要根据下述几个方面来综合衡量:即挪用资金的具体数额、挪用的时间跨度、盈利的规模以及案件的详细情节等等。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某人实施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且数额较大、已经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仍然没有偿还,或者这笔资金被用于了营利性的活动,那么他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然而,如果挪用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案件的情节非常严重,那么他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另外,如果盈利的规模极其庞大,或者因为挪用资金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他所面临的刑罚可能会更加严厉。在做出最终的量刑决定时,法院还会考虑到被告人是否已经归还了挪用的资金,以及他是否有真诚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挪用资金罪盈利怎么判
一键咨询
  • 145****4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5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00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挪用资金罪盈利活动判多久?
挪用资金从事营利活动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挪用资金的数额不较大,或者是挪用之后不退还,那么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挪用资金罪是指企业单位以及个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的资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在一家国营企业财务部门做总监,当时鬼迷心窍,挪用公司公款50万,去买了一个7天银行理财产品,七天时间一到就立刻把钱归还单位,一共才盈利288块,现在被发现了,挪用公款和挪用公司资金,会坐牢吗?
[律师回复]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货币资金归个人使用,都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其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认定是挪用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挪用公款盈利的认定是怎样的?
挪用公款盈利的认定是从事存入银行或者是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行为。认定我们国家的挪用公款罪关键是需要去分析一下犯罪行为与非犯罪行为的区别,并不是所有挪用公款都是构成犯罪,必然是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私募基金能盈利吗?
私募基金也收取认购费,但绝大部分收入都来源于基金的业绩分成,简单来讲就是为投资者创出业绩新高的20%,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不赚钱的话基金公司是没有收入的,这就让基金公司和客户成为了一个利益共同体。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您好,舅舅就是因为看到贩毒很挣钱的,后来就铤而走险的,第一次贩毒的时候就被公安抓住的,后来公安继而介入的,对于贩毒运输有多盈利?无论盈利多少都要判刑的,请您给予解答的
[律师回复] 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省拟定的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经我院审查修改,并征得你省同意后,已经提交我院审判委员会第318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修改定稿的“标准”电告你院,希你院照此执行。“标准”的如下: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在300两以上不满500两,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在1500克以上不满2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在300克以上不满500克,少数情节特别严重的,也可以处死刑,并且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  
五、在处理贩毒案件中,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仍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应该怎么利用专利实现盈利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怎么利用专利实现盈利问题解答如下, 专利运营的模式大体由以下一些:专利转让、专利拍卖、专利许可、专利池、专利托管、技术转移、专利维权、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专利展示与交易等。
专利运营中最重要的客体是专利,没有专利申请或专利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专利运营了。近几年发生的苹果专利战、谷歌收购摩托罗拉、华为向爱立信支付专利许可费、小米积极购买专利,都是典型的专利运营事件。由于专利的全生命周期从技术方案到专利申请,再到答复审查获得授权,缴纳年费维护直到最终失效,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短的3-5年专利权人即选择放弃。正是其时间因素,专利存活的期限也收到专利运营的目的和方式影响很大,如果不能通过专利申请和授权得到回报,那么作为申请人,对于专利的价值就会逐渐降低,直至放弃。
目前,国内专利运营的方式较为粗放,很多还是留在专利转让层面,甚至一些人将专利转让与专利运营进行对等,这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在政策鼓励和一些人和机构的“聪明才智”之下,在不同的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状态:
1、专利申请阶段:为了授权“编”专利,创造出所谓的垃圾专利;目前为了征服补贴资助或者为了授权进行转让;
2、授权专利:为了申报项目、评定高新企业,或者为了学生升学加分、支职称评定等等;
3、许可或者转让:为了给急需的人或者企业提供方便,获取盈利;
4、专利产业化:将专利进行产业化,获取社会经济效益,利用专利对产品进行宣传,获得专利品牌效应;
5、专利诉讼维权:为了打击对手,利用专利授权保护自身产品,或者对方获利,必要是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交换的筹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挪用资金罪如何处罚 挪用资金罪判多久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盈余管理中如何做到最佳盈利?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种居主导地位,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会计造假,是一种误导报表使用者的欺诈行为,因而主张将其消除;另一种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公司在会计准则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有选择会计政策和变更会计估计的自由时,运用各种手段作用于对外财务报告,以获得其自身效用最大化或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披露管理行为。笔者认为将盈余管理视为投机行为一味抨击是不可取的。本文即从盈余管理概念、现状与价值等角度分析盈余管理的实质特征,主张理性科学地对待盈余管理,并引导公司企业的盈余管理活动走向规范。 一、盈余管理的现状研究与价值分析 盈余管理是指公司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时,选择使其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一种行为。盈余管理是借助于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完成的,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多计或少计收益,少计或多计费用与成本,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即将公司的财务报表从其应有状态转换为编表者所期望呈报的结果,以满足编表者或部分人的利益需要。盈余管理的结果将会使公司的真实状况不能全部反映在对外呈报的财务报表中,这必将会使广大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对公司的判断发生错误,从而做出非最优甚至错误的决策。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盈余管理是与公共利益背道而驰的。但盈余管理不同于会计造假。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是以会计政策的选择为手段来实现的,是合规合法的。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公司实际的盈余,但会影响实际盈余在不同的会计期内的反映和分布。它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报表中的盈余,而不是公司的实际盈余。会计造假是一种短期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歪曲公司的财务状况,无中生有,随意改变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断章取义,取其所需是会计造假的典型手段。可归纳出盈余管理的三个基本特征:盈余管理的主体是公司的管理当局;在盈余管理过程中,管理当局是有目的、有意图的;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是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二、盈余管理的弊端 盈余管理的弊端十分明显。 首先,降低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公司管理当局通过内部人控制的便利条件对会计信息按照其管理目标的需要进行改造,使其披露的会计信息往往缺乏充分性、真实性,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失去了有效性。 其次,对公司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旦投资者和债权人发现企业进行了对他们不利的盈利管理,就会对公司管理当局的道德和履行责任与义务的能力失去信任,导致资本市场和借贷市场失灵,不仅使管理当局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给公司以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即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 最后,盈余管理会损害投资者、债权人与国家的利益。由于盈余管理主要来自公司管理当局的经济利益驱动,而管理当局的经济利益与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的利益又存在不一致性,在许多情况下,盈余管理的存在会促使管理当局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的经济利益。 三、治理不当盈余管理的对策 第一,加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设。盈余管理是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允许范围内对财务报告有目的的干预。因此,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是缩小盈余管理空间的有效途径。应加快制订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特别是目前问题较多的企业合并、合并报表准则等,尽量避免会计处理中的无法可依现象。同时,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披露方法、披露时间、格式范例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 第二,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监管机构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还应将那些重组过程中预提了费用、进行巨额冲销的公司,列入重点核查范围。发现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加大惩罚力度,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整个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审计监控。通过审计,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降低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概率。对企业盈余管理的治理是一个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证券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必须携手采取有效措施,共同防范盈余管理的滥用,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 第三,建立职业道德评价标准。对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盈余管理行为与公司管理当局的道德水平及道德评价标准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因此,需要建立适当的道德评价标准,对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弘扬正气。对道德评价结果应使用示范道德榜样、大众传播媒介等方式,使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公司内部和社会公众的督导之下。 第四,减少地方政府保护行为。许多地方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行政色彩过浓,特别是地方政府不恰当地规避会计法规,造成会计运作上的混乱。如有的地方政府允许上市公司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将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或允许公司递延各种损失,为公司高估利润开绿灯等,严重干扰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执行。因此,对目前许多地方保护行为,需要加大会计法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执法力度。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6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债券的投资人的盈利和发行人的盈利分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什么根据《证券法》、《法》和《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的累计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3、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的利息;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规定的利率水平;
6、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二、哪些情况下不得发行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7、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三、债券发行方式都有哪些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由此可见,发行债券的硬性指标主要体现在注册资本、净资产和可分配利润上。发行债券对于发行人的盈利要求是近三年的可分配利润要大于债券一年利息,这样做就是保证有支付投资者利息的能力。除此之外,发行债券的利率要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不得以高息的形式诱导投资者投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挪用资金罪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挪用资金罪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挪用资金罪盈利怎么判